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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禁止在水库、山塘、河道等 涉水区域下水游泳的告知书

  夏季高温,天气炎热,为确保大家的安全,到水库、山塘、河道等涉水区域游玩、下水游泳人员日渐增多,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,及以往夏季溺水事件的惨痛教训,为切实做好涉水活动的安全保护工作,珍惜生命,预防下水游泳等溺水事故的发生,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域管理,禁止在水库、山塘、河道等涉水区域进行游泳等活动。现紧急通知如下:

  一、禁止任何人在饮用水源区域下水游泳。

  二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、怂恿群众、学生(未成年人)到水库、山塘、河道等涉水区域游玩、下水游泳、水面垂钓等不安全活动。违者造成安全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。

  三、社区、学校、家长要加强对学生(未成年人)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,严防学生(未成年人)私自到水库、山塘、河道等涉水区域下水游泳,避免发生溺水等不安全事故。

  四、水库、山塘、河道等涉水区域按属地管理原则,请务必加大巡查力度,禁止闲散人员进入水库、山塘、河道等涉水区域,请涉旅部门加大对游客的宣传。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,不听劝阻,擅自下水游泳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,责任自负。对严重阻挠和干扰管理,破坏水生态环境,破坏水源或水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,将按《水法》、《治安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,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凤凰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8年7月23日

来源:|0

编辑:龙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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